信息发布时间:2021-07-28 11:38:58 【字号 大 中 小】
一、项目编号: SZHC2021-014
二、项目名称: 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2023年车辆施救、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车辆拖车费综合单价最终报价:240(元),其他费用单价总和最终报价:121(元) | 嵊州市进口汽车修理厂 | 嵊州市三江工业园区江二路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2023年车辆施救停车费 | 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2023年车辆施救、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 上三高速以东、104国道以东、浦口街道、黄泽镇、金庭镇 | 详见采购文件 | 两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毓,邢常青,姚永锋,刘学军,高来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6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嵊州市环区东路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89305528
质疑联系人:黄亦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5-89305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嵊州市汇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利路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金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133866
质疑联系人:张立英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1338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系人 :王殊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