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8-04 17:46:29 【字号 大 中 小】
一、项目编号: 2021NBHSWT159
二、项目名称: 海曙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控信息平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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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报价:1862000(元) | 浙江新之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区5幢406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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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海曙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控信息平台项目 | 海曙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控信息平台项目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数据资源规划、应用软件建设、配套设施服务建设等。 | 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平台建设,并通过项目验收;本项目运维服务由承建单位负责,运维期从项目终验之日起 | 详见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吉鸣,余恒,黄盈,张伟峰,胡展国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收费标准,根据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896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11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7121279
质疑联系人: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261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万修文、包莹斐、王家兴、郑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79087
质疑联系人:张百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790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