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3-30 00:00:00 【字号 大 中 小】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自然资规告字〔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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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1年4月19日16:00至2021年4月29日16:00以挂牌方式出让龙泉市锦溪镇观音桥对面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龙泉市锦溪镇观音桥对面地块 | 位于龙泉市锦溪镇吴林村51省道边的观音桥对面地块,东面、南面、北面均为锦溪,西面靠山 | 3508 | 商服用地(旅馆用地) | ≤45% | ≥1.3、≤1.31 | ≥30% | 40 | 228 | 228 | 10 |
备注 | 该地块自土地复核验收后可以整体转让,不得分割销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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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符合竞买要求的申请人在拟成立的新公司中的股份为100%。
(三)竞买人若在龙泉市范围内未注册公司,竞得后须在龙泉市注册设立一家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陆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 4月19日16:00至2021年4月27日16:00,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16:00。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挂牌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16:00至2021年4月29日16: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二)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01办公室)负责接受咨询。
(四)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六)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八)其他要求严格按照《龙泉市锦溪镇观音桥对面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龙规条 [2019]44号)执行。
(九)土地竞得人签订龙泉市锦溪镇观音桥对面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须与龙泉市锦溪镇人民政府签订《龙泉市锦溪镇观音桥山地民宿养生中心项目投资合同》并严格履行。因未严格履行《龙泉市锦溪镇观音桥山地民宿养生中心项目投资合同》产生的交地、开工、竣工等违约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龙泉市锦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周婕,联系电话:15905788998。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8-7128317
联系人:季先生、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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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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