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2-18 00:00:00 【字号 大 中 小】
公告人:
|
|
交易方式:
|
|
地块编号:
|
公园路安置地P(2023)136号地块
|
挂牌(拍卖)开始时间:
|
2024-03-13
|
挂牌截止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挂牌截止时间:2024-03-13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2-19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03-1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3-11
|
是否有底价:
|
是
|
地块名称:
|
公园路安置地P(2023)136号地块
|
||
土地位置:
|
公园路环保局地块
|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房
|
||
容积率:
|
1.8-2.0
|
||
所属行政区:
|
遂昌县
|
出让面积:
|
9202.000000
|
出让年限:
|
70
|
起始价:
|
64450000.000000元
|
竞买保证金:
|
12890000.000000元
|
竞买增价幅度:
|
660000.00
|
竞买人条件: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该地块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竞得人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与本地块开发相对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遂昌县域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竞得本地块,须在遂昌县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相关税费必须在遂昌县缴纳。申请人在遂昌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罚没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竞得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联系人:
|
胡女士、诸葛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0578-8528643、0578-8520690
|
联系人地址:
|
遂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1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办公室)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
接收时间:
|
2024-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