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7-28 11:06:16 【字号 大 中 小】
嵊州市金庭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邻里中心改造工程 | ||
1.标题:嵊州市金庭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邻里中心改造工程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金庭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邻里中心改造工程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3152 6.建设地点:嵊州市金庭镇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728033.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嵊州市金庭镇美丽城镇建设项目邻里中心改造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45日历天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嵊州市的本地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本次投标人为嵊州市金庭镇2021年度200万以内(含村级)市政工程年度施工承包商入围,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并根据嵊建设【2017】51号、58号”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2.报名随带资料:报名随带资料:竞包单位授权委托人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预选承包商入围中标通知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电子证书,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查看证书详细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一人只能受一家企业委托,办理报名事宜。竞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竞包办法: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 (1)下浮率为8%(含)-16%(含),步长0.2%。 (2)中包下浮率: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3个下浮率中最大下浮率的即为中包下浮率,并填写在下浮率登记表中,由发包人当众公布。摇取下浮率的方法:前一个摇取的数值码不再放入摇号箱内。 (3)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抽取1个球号,球号对应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按报名顺序)。 (4)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一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14.报名时间:2021年07月30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30到16:30 15.报名地点:报名及发售竞包文件地点: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招标办办公室。 16.竞包保证金:竞包保证金:人民币14000元 (大写:壹万肆仟元整或年度),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以汇票、网银、电汇等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财政管理小组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不计息)。开户名称:嵊州市金庭镇财政管理小组,银行账号:201000031630469,开户银行:嵊州农商银行金庭支行晋溪分理处。未中包的投标人的竞包保证金将在中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中包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7.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形式: (1).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 (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形式提供,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3).履约保证金支付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 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付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4).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应全额返还。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4日 09时4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提交竞包文件及发包地点: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发包人联系人:赵传亮 联系电话:18058653725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政 联系电话:0575-83368198 21.其他要求:发包时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竞包文件、年度保证金收据参加发包会议。 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人进行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以上竞包公告内容如果与发包文件不相符,具体以发包文件内容为准。 到现场参与开评标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如实填报健康信息登记表,必须持有绿色健康码,确保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所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开评标工作,也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22.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8日
发包人: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7/28 0:00:00 | ||